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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资注册公司的风险

时间:2012-05-28 15:0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在注册公司咨询过程中,很多客户第一个问题就是:东莞可以提供垫资注册公司吗?地址可以虚拟吗?垫资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吗?甚至很多客户感觉注册公司本来就应该“垫资”,是理所当然的。本公司至今已经成功代理注册上千家内资公司,能提供“垫资”的资源当然也很多。所以我们的回答都是:可以垫资注册公司,但还是想告诉您垫资注册公司是有风险的,其风险如下:

一、公司法明确规定,虚假出资与抽逃注册资金都属于违法行为。
    1、虚假出资一旦被举报、被管理机关查处,将会被处以虚报注册金额2%-10%的罚款并责令补足注册资金。此时,不但遭受了不应有的罚款处理,而且股东信誉被录入到工商管理机关的诚信系统,影响以后的经营发展。
    2、虚假出资一旦被审批机关发现,被投资机构发现,公司发展再好,也难以通过审核继续融资。因为,虚假出资就像一个人出生时的胎记一样,它会跟随公司发展的一生。

二、财务在账面的漏洞,永远存在。
    1、垫资的环节通常是由市场上的投资融资公司在操作,所以垫资的资金在转移时往往了采取了非正常的手法,通常是让原本没有业务关系的两家公司,有了账务的往来,在账目上无法做到完全没有漏洞。甚至曾经出现虚假验资报告、在验资尚未结束期间将注册资本提早抽出资本金账户的情况。
    2、客户在注册公司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并且垫资的危害在短期内不会显现,所以无法知悉垫资的风险所在。但是不管如何弥补,在专业税务人员眼里,垫资的漏洞仍然非常明显。

三、查处即会被认定:抽逃资金

  1、《公司法》第201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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