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整个世界的工商业几乎完全建立在制造或贸易商标的概念之上,有些著名企业与其持有的著名商标成了同一概念;与此同时,广大的消费者也生活在商标每时每刻起着快速区别市场上的产品和服务的无法替代作用的环境之中。因此不论是在某一个国家之内,还是在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往中,商标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国内商标的种类
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指知名度较高,众所周知的商标。按国际条约规定,驰名商标需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认定。新条例延续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在经济腾飞的今天,商标驰名商标更多地被子视为一种“企业荣誉”,而不是一种法律保护手段。实际上,驰名商标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个法律概念。驰名商标由于其具有相当于的知名度,更易于遭受侵害,因此法律给予其特殊的保护。
对驰名商标权保护,一般有两大理论:一是混淆理论,二是淡化理论。传统的混淆理论将商标权局限在注册商品或服务上,即商标持有人只能在注册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享有商标权,第三人也只有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他人商标,才构成对商标权的侵犯。新商标法结合商标淡化理论突破了这种限制,以造成混淆为原则,给予驰名商标扩大化保护。而扩大化保护就是扩充这类商标的权利范围,不再将其局限于注册商品或服务上,而是扩展到所有的商品或服务上。
防御商标
防御商标是商标持有人在非类似商品上将其商品分别注册,以扩大其保护范围,一般较驰名的商标都采用这种方法。
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亦称保证商标。在国际上一般是由某协会申请注册,协会对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原料、制造方法及其它特征有检验能力,并保证负责其质量。使用保证商标,由协会认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规格等必须达到保证的标准。这种商标也可用于服务项目上,证明某项服务的特点等。目前,在中国、美国、英国等二十几个国家对此都有具体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注册的“绿色食品标志”就是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又可分为:1、双重商标;2、音响商标;3、气味商标;4、立体商标;5、氙原子商标;6、无主商标
商标权
讲到商标被侵犯的时候,就涉及到商标的问题。那么究竟什么是商标权呢?
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其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上所使用的,以区别同一或类似商品的显著标志,通常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等构成。商标权,又称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持有人对其在商标注册处依法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说,商标一经注册,其持有人对商标拥有专用权,其他人不得使用或撰改。同时,商标持有人也不能随意改动注册商标,如要改动商标,必须遵照法规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