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司注册地址要求
公司住所(即经营场所)应当具体、真实,不得以住宅为办公场所。可以选择商铺、写字楼。
(一)公司地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
1、《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预售许可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2、没有以上两种材料,也可以村委会出示证明(名称核准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二)公司的住所系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
1、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应是正在申请开办的股东);若属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
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确认;
2、属母企业无偿提供给子企业使用的,提供母企业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
3、房屋产权属股东所有,由股东无偿提供给所投资的企业使用的,提供股东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