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国税局最新通知,原《关于启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财务报表报送功能的通知》作了部分调整,现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增加了的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除外)。 二、财务报表报送期限由原来的1个月调整为15日,逾期未报的话网上报送功能将被锁定,纳税人需到办税大厅进行直接报送。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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