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资产、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管理规章、办法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制定市对镇区的财政分配体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我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和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及其他各项预算外收入等。
二、人员情况
市财政局内设16个科室、1个派出机构(市财政局直属分局)和市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共有编制数113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110名,离退休人员27名。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1年预算总收入6,014.81万元,总支出6,014.8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2,462.81万元,一般专项支出3,552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7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留用执法执勤车经费标准3.8万元/人·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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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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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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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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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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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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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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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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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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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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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专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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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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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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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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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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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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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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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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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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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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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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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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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财政事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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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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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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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税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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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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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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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档案事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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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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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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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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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财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包括:会计考试工本费,银行代收罚款手续费,小汽车号牌竞价发放经费,土地评估费,非税收入征收业务费,公物仓租金,政府采购服务大厅租金及物管费,聘请绩效评价专家专项经费,非税收入系统建设费,税务协管系统、采购信息系统、会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维护费。
2011年财政部门无基建项目经费支出。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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